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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5/26 9:10:18 被浏览:96次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9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4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海陵区卫健系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hlq.zp885.top:9100/)。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
  报名、资料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5年5月24日9:00-5月30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5月24日9:00-5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5月24日9:00-6月1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5月24日9:00-6月1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区卫健委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回复。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图片(png或jpg)或者PDF文件(文件名格式:附件名称)。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下载)。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流程、操作指引等均在报名系统里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6月11日8:00-6月14日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三)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区卫健委在指定网站发布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卫健委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考察
  区卫健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区卫健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5972(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523-86330133(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泰州市海陵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339350(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hlwjwhfb@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tzhl.gov.cn/xwzx/tzgg/art/2025/art_3965800bf53f4440a229bef23e6434e7.html

时间:2025/5/26 9:10:18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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